廣澤尊王靈簽 第四簽
❃ 兩情歡合甚綢繆,強作夫妻度幾秋。
❃ 一朝判袂分飛去,用盡功夫不到頭。
解曰:
❃ 始合終離,強謀不宜,枉費功夫,到頭將虧。
此簽:
❃ 夫妻反目之象,凡事強作無益。
廣澤尊王古本靈簽第四簽:下簽。
❃ 兩情歡洽甚綢繆,強作夫妻度幾秋;
❃ 一朝判袂分飛後,用盡功夫不到頭。
古人:愛玉偶情。
❃ 唐朝安南國王宮主雪梅之女婢待者愛玉,偶然與商琳兩情歡洽,強作夫妻,不幸琳病亡故,則守貞節也。
聖意:
❃ 功名:名利多阻,勿戀榮華。
❃ 運程:步履艱難,恐有阻礙。
❃ 婚姻:切莫高攀,須自量力。
❃ 官司:忍耐為佳,纏訟無益。
❃ 丁口:眷屬有憂,當防災悔。
❃ 家宅:家門憂慮,祈保平安。
❃ 生意:勞心費力,結尾失利。
❃ 疾病:宿疾難痊,病體多變。
❃ 失物:財物已失,何必追尋。
❃ 厝地:未能長安,多祈神祐。
❃ 田畜:運當損耗,難望滋榮。
❃ 六甲:才華溢意,懷孕生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