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安寺清水祖師運簽 第七十六首:應
應得終簽百事宜、災殃禍患盡消除、榮華富貴皆清吉、名利婚姻慶有餘。
【釋解】
功名:功高四海、名列三公、得行錦榮歸。
丁口:家門順適、迪吉迎祥、共享清寧。
失物:財星守座、永無疏失之事、且小失大來也。
疾病:福星拱照、災退厄除、可獲痊安者。
出行:時運亨通、出門大吉利、獲利須回。
六甲:獲弄璋之喜、門楣盈餘、滿堂瑞慶。
婚姻:宜室宜家、鸞鳳和鳴、兩美必合之緣。
行人:雁帛傳書、佳音已到、必能至耶。
生意:財帛臨門、百事皆可順意者。
官司:權貴扶持、讓君春色、萬卉爭妍之時。
田畜:田財豐滿、孽息眾多、大收之年也。
時運:一舉百益、凡百事謀望遂意稱心。
【詩解】
本簽之示於君爾之運也。有進無止者。因終簽即是週而復始之意。汝應之吉凶禍福。神先知之。爾目下者行之大運。災殃禍患盡消除。榮華富貴。皆清吉之時。逢此非常之際遇。是紅運不窮之意。君汝。逢此運不窮之刻。必須多六積陰、騭。忠忱敦善道。慈蔭必有庇佑啟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