夢的解釋:眾說紡紜(下)
夢對身心活動的影響
另外兩類看法則不具有神秘感。其中一類認為夢是身體的狀態或病變的反映。中國古代醫生認為,如果夢見白物。
刀槍,可能是肺有病變;夢見溺水則是腎有病變;夢見大火烤人則是心有病變……。這種看法也同樣存在於現代,現代的說法是:當身體有輕微的不適,醒時人沒有注意到,夢中就會夢見相應的內容。例如,心區微痛就會夢見被人用刀刺中心臟。
另一類觀念認為夢是思想和情緒。願望等引起的。因此,我們如果白天一直想著某一件事,就會夢見這件事,所謂「日有所思,夜有所夢」。如果我們盼望富有,也就會夢見成為富貴的人。如果想念某個朋友,就會夢見他。反過來如果我們恐懼、擔心什麼,也就會夢見可怕的事物。
上個世紀末,奧地利偉大的心理學家弗洛伊德,用科學方法研究夢,發現了夢的本質規律,首次建立了關於夢的科學理論。他對夢的意義的理解也屬於這一類。他認為夢是一種願望的幻想性的滿足。夢的外顯的意義不同於內隱的意義,而內隱的意義就是某種願望,按他的理論,如果一個女子夢見打針,針很可能代表男性生殖器,而打針則表明她希望有機會性交。
弗洛伊德等人的成就,使夢的研究終於進入了科學的殿堂。但是,直到今天,它仍然被擠在這個殿堂的角落。研究夢的科學家被另外一些更嚴格的或許是更固執的科學家所輕視。後者提出的疑問是:「你們說夢有意義,可是你們如何證明這一點?怎麼才能分辨出你們對某個夢的解釋是不是它原有的意義?舉例來說:你們說某個女子夢見打針表示想性交;而我們說這只不過是因為她那天打過針,有什麼方法可以證實你們是對的?」
由此,引出了證實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