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占夢概述
第一節什麼是夢
夢有七彩的,也有晦澀的、陰暗的。對五花八門、各式各樣的夢境,有
人用宿命的眼光去看待。窮通益虧,各緣其人。凶人有吉夢,雖吉亦凶,吉
人有凶夢,雖凶亦吉,凶猶可避也。
一、中國古代對夢的解釋
中國古代哲人對夢的看法,凝聚著先哲的智慧。早在甲骨文時期,「夢」字就是用一個人睡在床上、用手指著眼睛來表示,即「目有所見」謂之夢。
以「以手指目,目有所見」來指代夢很耐人尋味,人在入睡之後,一般來說視覺功能基本不起作用,也就是說視網膜上沒有圖像,如何能「目有所見」呢?實際上我們的先哲傳達了另一層含義,所謂「目有所見」並不是人在入睡之後能用眼睛看見,而是講夢魂出遊。
莊子將人生分為兩種狀態:寢與覺。寢指睡眠,魂交即夢;覺指清醒狀態,指身體感官對外界的反映。
苟子提「心臥則夢,偷則自行,使之則謀」。夢、自行(幻想)和謀都屬於人的思維活動,但彼此又有區別:夢與睡眠緊密相關而不受主體控制,而偷(幻想)則在清醒和睡眠之時均可馳騁,但受意識的控制(使之則謀)。
墨子說:「臥,知無知邊。」又強調:「夢,臥而以為然也。」
所謂「知無知」,第一個知是指人的知覺能力,第二個知是指知覺對外界事物的接觸,所以「知無知」即是人在睡眠狀態知覺失去知覺外物的能力,意識處於潛在狀態。
明末清初的學者曾提出「醒制臥逸」學說,認為夢是人的意識活動,儘管睡眠時意識在夢中失去控制,但仍然不能擺脫主體控制。
清代學者明確提出,「氣血阻滯腦氣所致」,這一點基本上與黃帝《內經》的淫邪發夢說相承合,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這裡認為夢是人腦的產物,而非人心的產物,與西方的夢理論類似。
二、西方人對夢的解釋
對於夢,西方人通常把它解釋為一種精神作用。
西方經典作家認為,夢是思想感情的產物,是人的一種持續到睡眠狀態中的思想。不如意的夢往往是憂鬱的症狀。
西方近代學者對夢的認識更加進了一步。喻特曼說,人可借夢追溯出自我的另一領域,這裡對夢是潛意識的觀點更加肯定。
尼采則強調,夢是白天失卻的快樂與美感的補償。還有的學者公然提出,夢的狀態其實相當於瘋狂的狀態,因為兩者均呈現智力的混亂,並且均以內在主觀的反應投射於外在世界。
大多數學者表示:夢使人脫離道德上的自我約束,而能看見自我感情的原形。
著名的釋夢學者弗洛伊德認為,夢是願望的達成。
繼弗洛伊德之後,其他學者如榮格認為,夢是壓抑的個性及群體遺傳的洪口。
 
會說在做夢,而且會清楚記得剛才發生的夢境。
科學研究證明,大凡在第一、二次快速眼動時所做的夢,其內容一般是白天經歷的重現;第三、四次快速眼動睡眠中,夢境多出現往日生活經歷和舊日情景;第五次快速眼動睡眠中,時空交織,場景變幻,現在和過去經歷的、幻想的混雜一起,構成離奇變幻的奇異夢境。